今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宣布将对
电池消费税政策进行调整。自2026年9月1日起,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
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将按照2%的税率征收消费税,2027年9月1日起税率将上调至4%。光伏电池从2027年4月1日起按2%税率征税,2028年4月1日起税率提升至4%。此外,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特定光伏电池将从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免征消费税。
公告还明确,纳税人生产或委托加工的电池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才能享受减免税政策,且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检测机构需持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此外,对于已缴纳消费税的电池产品,若用于连续生产应税电池产品,将允许扣除原料已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此次政策调整意味着,自9月1日起,锂离子蓄电池等环保电池将恢复征收消费税,而固态电池等新兴技术产品则在一定时期内享受税收优惠。这一政策旨在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度,促进电池行业的健康发展。



来源:一电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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