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温州高速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一名女子在社交平台发布多条危险驾驶视频。视频中,该女子在高速公路上开启车辆辅助驾驶功能后,双手脱离方向盘,进行化妆、吃东西等行为,甚至双手随音乐舞动。交警迅速锁定违法车辆及驾驶人林某,并责令其到场接受处罚。
面对交警,林某辩称“作为女司机,我觉得它(辅助驾驶)比我开得好”。交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交警强调,辅助驾驶不等于自动驾驶,不能替代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开启辅助驾驶后,驾驶人仍需时刻保持对车辆的控制,双手不得离开方向盘,随时准备接管。
此前,最高法已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驾驶人激活车载辅助驾驶功能后,仍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的人,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责任,即使驾驶人不在驾驶位也不例外。辅助驾驶再智能,安全底线始终在人。

来源:一电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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