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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选择权应被尊重

第一电动网 王慰祖

  6月开始,本刊作者对全国主要微型电动车厂家展开调研。数据显示,仅山东一省,微型电动车2011年度销售量已达7万辆,累计销售量超过10万辆。

  然而,在新近出台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2-2020)》(以下简称《规划》)中,微型电动车不仅没有进入《规划》,而且仍被认为是非法车辆,满足了十余万消费者需求、正在快速形成市场规模的微型电动车前途仍然未卜。

  在一些主管部门看来,山东的微型电动车厂家都是”山寨厂家”,他们因”产品技术水准低、安全性差、服务没保障、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而无法获得政府颁发的车辆生产资质。

  奇怪的是,山东十余万消费者并没有嫌弃这些”山寨厂家”生产的”山寨产品”,他们不要财政补贴、不要充换电设施支持,自发自觉地掏钱购买这些产品,并且大有燎原之势。而那些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和其他资源推广的、”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产品,却没有形成市场。

  作者在山东聊城时风集团调研时惊讶地发现,这个地处小县城、生产农用车起家的”山寨厂家”,已经投资10亿元建立起占地500亩、四大工艺齐全、年产能20万辆的微型电动车生产基地,其生产工艺之完备、生产流程控制之严格,在当前的全国电动汽车行业毫无疑问地排在前列。

  相反,作者在一些大型汽车企业集团调研时,并没有看到全新开发的电动汽车平台、完整的四大工艺生产线,尽管他们获得了巨额的中央及地方财政支持。

  反差如此巨大,我们不得不问一句:为什么? 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大型汽车企业不作为,在研发和示范运营方面,他们也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但在现有的技术路线、核心部件水准和充换电配套设施诸多限制条件的作用下,他们尚未看到明确的市场需求。

  电动汽车作为新兴产业,其发展道路应该是一个根据我国实际情况逐渐探索、不断创新的过程。政府在明确发展方向的同时,应该鼓励探索和创新主体的多元化,以开放竞争促进市场机制的形成,促进市场效率的提升。

  中国幅员广阔,交通地理特征丰富多样,中心城市和大量的三四级城市乃至乡村的居民生活形态、消费特征、汽车家庭保有量均差别巨大,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多层次、多样化的市场探索,以不同价位、不同规格和功能的电动汽车,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

  在广大的三四级城市乃至乡村地区,汽车家庭保有量低、居民活动半径小、居住环境宽松、人均消费能力偏低,这些特征均为大力发展微型电动汽车创造了有利条件。山东省内诸多新兴民营企业的实践,就证明了这一点。

  以时风为首的新兴民营企业,在打开市场需求之后,为确保竞争优势,投入巨资提升研发、生产、销售、服务水平,自觉走上了规模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这充分说明,市场机制已经在发挥积极正向的作用,政府和社会舆论应该对此可喜局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保护。

  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打破理念和制度藩篱、激发国人的探索和创造热情,是社会走向繁荣的必由之路。在7月23日举行的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再一次强调了这一点。他指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需要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展望未来,我们相信,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将遵循”从小到大、由弱及强”的道路,以政府战略引导为发端,不同出身、不同特征的企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开放竞争,展开多元化的探索与创新。在这个巨大市场形成的过程中,决定性的力量不是政策,而是消费者需求。因此,消费者的选择权应该获得合理的尊重。

  ( 编辑/王慰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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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王慰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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