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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秉刚:政策助推新能源车市场发展驶入快车道

王秉刚

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针对目前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明了发展方向,解决了过去争论不休或是含糊不清的问题。王秉刚认为,《意见》真正做到政策明确、内容务实、有的放矢、操作性强。

王秉刚:政策助推新能源车市场发展驶入快车道

国家86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监理咨询专家组组长

一、《意见》为解疑纠偏而生

2013年国家开始酝酿新能源汽车大范围推广一事,从2014年起开始正式展开。但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很多困难,如部分政策制定模糊,没有可操作性;部分地区出台具有浓厚地方保护色彩的政策,阻碍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部分推广城市对国家要求理解不到位,迟迟未出台相应的政策。中央和有关部门通过对部分城市推广工作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召开各个城市推广工作的座谈会,发现很多城市和企业都面临各种政策上的困惑。究竟推广城市应该制订什么样的政策?推广工作该如何展开?这都需要国家出台文件厘清思路,并指明方向。

今年上半年,马凯副总理在广东、安徽等地做了两次大的调研活动,了解到很多情况,也听取了各方面的反映和建议,并做出相应指示,这也需要通过新的政策予以落实。

从目前新能源汽车总体推广情况看,进展并不理想。根据全国88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申报计划,到2015年底目标是推广33万辆;根据国务院印发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到2015年,全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事实上,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刚刚超过2万辆,去年全年销量也就2万辆,与计划相比,差距很大。这就亟需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文件,加快新能源汽车市场推广。

面对推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境、疑惑,《意见》顺时而生,解决了推广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纠正了错误的思路,扶持并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二、政策亮点纷呈 措施务实给力

1.四条基本原则指明方向

第一条原则是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以前都说“产学研结合”,“产学研用结合”是头一次提出,这是在实践中得到的体会。新能源汽车要推广,必须把消费者和使用者这一环节纳入进来,如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公交车司机、出租车司机、普通消费者等。如果这些人对新能源汽车缺乏认知,没有积极性,其想法没有得到重视的话,新能源汽车就无法真正得以推广。此外,强调创新也非常必要,《意见》明确了创新不但包括技术创新,也包括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创新。

第二条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现阶段新能源汽车发展处于导入期,在这期间政府引导非常重要,但归根结底还要靠市场竞争,如果完全依靠政府就无法真正形成产业。《意见》把政府引导和市场竞争两者放在一起,强调新能源汽车推广需要两者相结合,不能厚此薄彼。

第三条原则是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双管齐下”的提法很有新意,这也是过去推广工作经验的总结。一方面要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靠公共服务带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起到示范作用;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最终目标是要促进私人消费。

第四条原则是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新能源汽车的推动工作必须要具体执行,落实到谁去做,光喊口号、光说不做是不可能推动产业发展的。同时,各地的情况也不相同,基础设施、经济状况、居民收入都有很大差别,需要根据各地自身实际进行推广。

2.提出充电设施建设的新思路

《意见》把基础设施,即充电设施建设摆在很重要的位置,这也是亮点之一。过去的很多政策都将基础设施放在后面,先说产品、技术问题,最后谈基础设施。但事实上,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发现,面临的很大阻力和难点就是基础设施。充电难问题不解决,新能源汽车就无法得以大面积推广。

过去我国对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没有指导方针,很多地方把国家电网的16字方针误认为是国家标准。这显然有问题,因为这是电网从自身角度提出来的方针,是一家企业的认知和看法,有片面之处,如其第一句话就是“换电为主”,很多地方就误以为公交车、出租车、私车都要换电。这次终于具体、明确地提出了国家的意见,“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从文件看,既有主体,又有辅助,还有补充,明确了三层关系。

《意见》明确提出要利用现有的各类资源,包括现有土地资源、电网能力、现有的停车场和停车位搞基础设施,而不是像最初想像的那样需要投很多钱、圈大量土地建设大型充电站、换电站,如果按这一思路发展下去就会走弯路,成本过高,也不现实,难以实现。

另外,特别重要的是提到要引进社会资本、社会能力来参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笔者认为,如果要让国家电网为所有的消费者和使用者逐个解决充电问题,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只有建立有效的机制,引入一批运营商担任中介,在国家电网和消费者、使用者之间协调。它们一方面和国家电网协调,保证供电等状态对国家电网没有冲击,保证用电安全,并充分利用夜间的低谷电或是不容易并网的个人和家庭发电;另一方面为所有的消费者和使用者提供良好的服务,有效解决充电难题。这无论是对电网、消费者,还是运营商本身都有好处,可以说,《意见》在这方面提出了一条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思路,开辟了一种新的前景。当然,这样的市场运作要有竞争机制,不能由一家公司全权负责,应选择若干有实力、有资本、有技术、管理好的公司来做这些事。笔者相信,这个指导思想出台后,中国将来一定会出现充电设施服务公司和服务运营公司这类企业,从根本上、体制上、运行机制上解决充电的技术问题和运营思路问题。

3.政策体系更为完善

在政策措施层面,这次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的说法。我国现有的新能源汽车政策不够体系化,也不够完整,没有形成立体化的政策。在某些方面政策力度很大,如产品补贴,除了中央补贴,地方政府还有补贴,有的城市甚至参照中央财政,以1∶1的比例进行补贴,可以说,这一补贴政策从世界范围来看力度也是相当大的。但某些方面政策又很薄弱,甚至缺位,如车辆使用方面的政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政策,缺乏完整体系的政策显然无法有效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这次《意见》指出,“要抓紧研究制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这就保证了政策的连贯性和完整性,也稳定了企业和市场预期。

同时,《意见》明确提出要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的运营补贴,“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逐步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和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这是在起草阶段时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后作出的决定。当时有电动公交企业反映,虽然看似国家给电动公交车补贴金额很高,一次50万元,但仔细算算,燃油公交车一年有油补七八万元,十年就是七八十万元,总的下来新能源公交车的补贴力度还不如燃油汽车,最终《意见》将这一建议纳入其中。

此外,《意见》还特别提出了实行差异化的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目前很多城市为了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制定了限行限购政策,这对刚处于发展初期的新能源汽车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为此,中央明确了要实行差异化的政策,“有关地区为缓解交通拥堵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行措施时,应当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和便利”。从实际情况看,现在光给补贴不足以让消费者产生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激情和冲动,但如果能够放开限行、限购政策的话,可能比产品补贴更有力、更有效。

关于政策不完善的例子还有很多,本文仅列举一二。由于过去的政策没有从产业的整体出发,全方位地通盘设计和考虑,所以遗留下诸多问题,影响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进程,《意见》已发现并准备纠正这一问题。

4.明确地方保护主义的表现形式

以往的政策虽然也屡次提出要破除地方保护主义,但只有简单的一句话,没有实质内容,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得到落实。《意见》明确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各种形式,写得非常具体,“各地区要执行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不得采取制定地方推广目录、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测检验、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等违规措施”,可以说把目前在推广过程中,各地实际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主要的表现形式都描述出来了。如有些地方要求整车厂在本地设厂才能卖车,这很不合理,产量未到一定程度,在各地设厂既不经济也不科学;再如采购本地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采购零部件本应该由整车企业严格考核后做出选择,但部分地方政府却设置了这种“霸王条款”,既不利于产业发展,也不利于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还有就是要求不得采取地方推广目录,只有国家一个目录,这就使得地方政府不能对新能源汽车的类型加以限制,现在北京、上海等地都设了地方目录,《意见》出来后将有效破除这种行为。

5.建立推广城市的退出机制

目前我国共有88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但直到现在,还有不少城市没有行动起来,也没有出台相应的推广政策和办法,有的城市甚至连一辆车都没有推广出去。申请的时候非常积极,但到了需要具体做的时候却不见成效。这种情况不利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发展,既然没有能力当初就不应该提出申请,《意见》明确表示要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退出机制。笔者认为这非常必要,对推广城市也要进行检查,如果没有完成任务,或是距离任务要求太远的应该退出,不能滥竽充数。这才能让推广城市真正重视这一工作,并行动起来。

三、贵在执行 重在落实

《意见》力图通过政府引导,形成健康的、有竞争力的、有活力的新能源汽车市场环境、使用环境、运行环境,它对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至关重要。

目前《意见》已指出了各方面的问题,明确了很多做法,但现在最重要、最关键的是执行和落实具体工作。现阶段很多政策尚不配套,也没有细化,包括融资政策、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允许生产企业准入等,这些都需要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以规范执行、指导操作,其工作效率取决于对《意见》的贯彻效果。

从2012年6月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算起,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已进行了2年。1/4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但推广进程并不顺利。《意见》为加快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市场形成提出了指导思想,为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推广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和障碍提出了解决方法,也将提升企业研发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但如果政策不能具体化,不能落到实处,或是落实效率低的话,2015年的推广任务仍将很难完成。

作者系国家86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监理咨询专家组组长

作者:王秉刚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news/renwu/3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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