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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产业化需考虑中国国情

第一电动网 陈清泉

  【第一电动网】(特约作者 陈清泉)电动汽车是新能源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7年11月,国家发改委颁布《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以来,我国的电动汽车产业步入了快速发展期,迄今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一方面,政府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中央政府先后启动了”十城千辆”计划,通过了《汽车产业振兴规划》,并对新能源汽车进行财政补贴。另一方面,各大车厂也积极投入,推出了包括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在内的全系列产品。从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可以看到,目前已上公告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多达656种。

  虽然成绩斐然,但也应该清楚地看到目前显现出的严峻问题:从世界范围来看,我国对电动汽车的扶持力度是很大的,但产生的效果却并不令人满意;从产业发展角度来看,我们与美日等发达国家的差距没有缩小,反而有拉大的趋势。具体来说,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第一,尽管政府已经高度重视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但现行政策仅涉及短期目标和任务,缺乏系统性、长远性、方向性和战略高度,产业发展战略并不明晰;第二,生产企业依然缺乏核心技术,不愿意攻坚克难,”拿来主义”盛行,打着”技术集成”的旗号干着低层次拼凑的事情,产品的综合性能得不到保障;第三,电动汽车市场开拓不理想,消费者接受度不高。目前,我们陷入了这样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虽然已上公告的新能源汽车种类繁多,但每个品种产销量却很少。这样一来,产品的综合性能,尤其是安全性得不到充分检验,消费者对产品的接受度低,市场难以打开。单一产品如不能形成规模化生产和销售,车厂必然亏损,关键零部件制造商也难以盈利,这样使得各从业企业难以投入力量进行核心技术的研发,导致我们的产品与国外同类产品的差距越来越大,最终导致的局面是市场进一步萎缩,消费者愈发不能接受我们的产品。

  毋庸置疑,目前决定电动汽车综合性能以及制约电动汽车市场推广的最为关键的因素是动力电池。现阶段进入产业化阶段的动力电池技术在能量密度、功率密度方面依然没能取得显著突破,使得电动汽车在行驶里程、动力性能方面与燃油车存在一定的差距。电池的安全性也广受质疑,尤其是在近来年发生的由电池引发的车辆燃烧的重大事故后,消费者对电动汽车的安全性存在很大的疑虑。电池的高成本也使得电动汽车的初始成本居高不下,进一步影响其市场推广。我国的电池技术相对美、欧、日、韩等国,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个值得政府和业界的关注的问题是,我国动力电池的产量很大,但产值却很小,呈现出粗放式发展的苗头。我们的电池生产企业缺乏对诸如电极电芯材料电化学性能、生产工艺管控、单体模块化成组、电池评价体系等基础性、源头性问题的研究,导致生产出来的产品的一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得不到保障。这些问题若得不到根本性解决,将严重制约我国电动汽车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汽车行业已经是高度市场化的竞争性行业。虽然电动汽车在发展初期离不开政府的扶持,但从长远来看,还是要靠其自身的市场内生动力。相对于传统燃油汽车,电动汽车最大的优点是运行费用低,这意味着用得越多、每日行驶的里程越长,其经济效益就越发显现。有了市场效益才能反哺技术研发和生产,促进产品性能的改善,最终使得整个行业进入一个健康成长的良性循环。因此,现在最核心的问题是如何让电动汽车大量跑起来。

  要解决好这个问题,还需要充分考虑我国的特殊国情。首先,我国人口众多,城市内部、城乡之间,公共交通需求量很大,可考虑依靠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在诸如城市公交、出租车、短途物流、政府和企业车队、小型短途轿车等领域大规模推广电动汽车。据统计,只占车辆总数2.5%的公交车、出租车和物流车辆,用了30%的汽油,排放了城市约30%以上的空气污染。而公交、出租基本属于政府资源,因此具备可操作性。其次,对于电动汽车的性能,尤其是动力电池的性能要求,以满足目标需求为宜,不可过分拔高,这样有利于降低电动汽车的生产成本,提高投资回报率。比如,在山东、河南等平原地区,对汽车的动力性能要求不高,近年来的实践表明,采用铅酸电池的低成本低速短途电动汽车取得了很好的市场推广效果。

  电动汽车的推广离不开合适的商业模式。各地政府可积极牵线搭桥,促进车辆生产企业、金融资本、电能供应商、车辆用户等多方深度合作,探索出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多赢商业模式。在我国一些地区,正在就电动公交领域的某种商业模式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在这种模式下,金融投资方首先出资向车企购置电动公交大巴,然后交付公交车队免费使用。车企为车队提供车辆使用期限内的免费维护。而在这期间,公交车队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将节省下来的燃油费按月支付给金融投资方。只要设计合理,这种模式是可以取得车企、投资方和公交车队的三方共赢的。此外,在某些中原地区,政府正在尝试促进车企、城市出租车队以及电网企业之间采用电池更换、电池统一管理的方式进行合作,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电动汽车的推广离不开电网企业的大力参与。如何将车载电池的效能进一步发挥出来,充分挖掘其作为电网分布式储能装置的潜力,将是进一步提高电动汽车整体运营效益的重要途径。

  作者为中国工程院院士、英国皇家工程院院士、世界电动汽车协会创始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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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陈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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