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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陈必壮:电动车充电桩应"按需建设"

东方网

  下班后一路狂飙开回家,只为在小区里”抢”得一个车位。申城居住类停车的巨大缺口,让不少有车一族抓破了头皮。对于申城日益凸显的”停车难”问题,有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对车辆进行”计划生育”,以出台地方性法规的方式,规定拥车者需自备车位。

  提出这一议案的陈必壮代表表示,目前上海实施新增客车额度拍卖政策,虽然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小汽车的快速增长,但每年仍新增10万辆左右的小汽车,且新增车辆多集中在这些城区。于今年1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虽然新增了停车资源错时利用、公共交通换乘停车场等方面事项,但依然难以从根本上缓解由于机动车增长带来的停车难矛盾。

  陈必壮在议案中指出,中心城区土地资源有限,而人口、岗位集中,即使在旧区改造和新建建筑时更注重停车设施的建设,再加上充分挖掘和错时使用,停车供应总容量的增长依然有限,难以跟上中心城区停车需求增长速度。基于小汽车购买本质上尚无刚性控制,要解决车辆增长过快导致停车难矛盾,唯有通过立法规定拥车者自备车位一途。

  陈必壮认为,要求拥车者拥有夜间停放用的车位在法理上无可厚非,购置了车辆而要求政府帮助解决夜间停产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转嫁了自身的责任。通过拥车者自备车位的规定,明晰了拥车者和政府各自责任,同时对各区域停车需求也实施了控制,避免车辆在某个区域内集中盲目增长。

  议案建议,在上海现有停车设施普查工作基本完成的基础上,梳理停车设施类别,并对已有自备车位的车辆进行注册;对目前相当部分尚无自备车位的车辆,设3-5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政府和个人共同努力,政府帮助拥车者在合理范围内通过地块改造、扩建原有停车设施等方式,个人通过认购停车发展基金、租用周边停车设施等方式最终完成自备车位。对于新购置车辆,则必须提供由物业出具的独立车位或租用证明,方可申请牌照。

  ( 编辑/王惜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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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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