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国际税收》杂志发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等人的文章《汽车消费税制度完善与税收分享机制设计》,提出将新能源汽车全面纳入消费税“小汽车”税目,并建议将新增财政收入下划给地方政府。文章指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市场渗透率显著提升,继续免征消费税违背税收中性与公平原则。因此,适时考虑将新能源汽车全面纳入消费税“小汽车”税目,已具备现实基础与政策空间。
文章提出具体建议:一是完善汽车消费税制度,推动“油电同权”;二是新增税收收入下划地方并按消费地原则进行税收分享;三是完善汽车保有环节税制,健全车辆使用成本分担机制。文章建议,在推进购买阶段消费税改革的同时,研究适配汽车保有阶段的税制调整方案,如按行驶里程计费或按车辆用电量计费。这些措施有助于公平拓展地方税源、增加地方自主财力,同时遏制重复建设与无序竞争,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一电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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