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北京人社官方公众号发布2025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典型案例,明确指出“因岗位被AI替代而直接解雇员工”属于违法行为。仲裁委员会确立了“AI替代岗位≠合法解雇”的原则,为人工智能普及背景下的劳资纠纷提供了司法参考。
案件当事人刘某在某科技公司负责人工地图数据采集业务。2024年初,公司为提升效率,决定转型为AI主导的自动化数据采集模式,撤销了刘某的部门及岗位。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中“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条款,单方面解除了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刘某不服,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指出,法律层面的“客观情况”通常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法律政策变化导致的企业停产等情形,其核心特征是“不可抗性”与“不可预见性”。企业引入AI技术是为适应市场竞争而做出的主动商业决策,属于企业可控的经营风险范畴,不具备不可抗力特征。仲裁委员会认定,公司试图通过解雇将技术迭代的成本与风险转嫁给劳动者,其理由不成立,构成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一电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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