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工信部发布《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旨在应对电动隐藏式车门把手新技术带来的新安全需求,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车门把手的安全性,筑牢汽车安全底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2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每个车门(不包括尾门)应配置具备机械释放功能的车门外把手和车门内把手。车门外把手在任意状态时,相对车身表面应具备不小于60 mm×20 mm×25 mm的手部操作空间。车门内把手应位于无车内构件遮挡的位置,确保在乘员位置直观可见,并能在不借助外部工具的情况下释放门锁并开启车门。若装备电动式车门内把手,应同时配备具有机械释放功能的车门内把手作为机械应急车门内把手。
起草组调研了20家企业、63款车型的车门把手型式,针对行业内现存的各类车门外把手、车门内把手型式进行了梳理,并针对重点几款电动式车门把手进行了试验验证。本次验证试验的样车涵盖了机械式车门把手及电动式车门把手,结构型式覆盖了国内市场的主流车门把手。
来源:一电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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