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对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进行调整。新的政策将超豪华小汽车的征收范围调整为每辆零售价格9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各种动力类型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包括纯电动和燃料
电池车型。这一调整意味着“豪车税”的门槛从原来的130万元下调至90万元,扩大了征税范围。
新政策规定,对于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没有气缸容量的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此外,对销售二手超豪华小汽车的行为,将不征收消费税。这一规定适用于从注册登记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
根据新文件,零售环节销售额包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与购车行为相关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精品、配饰和服务等名义收取的价款。新政策将于2025年7月20日起执行,届时,销售90万元及以上新车的商家需缴纳9%的消费税,而二手车交易则免税。

来源:一电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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