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北京市地方标准《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公开征求意见,旨在提升停车场运营服务水平,适应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征求意见稿提出,具备电源条件的既有公共停车场和P+R停车场应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公用充电设施,以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此外,停车场对外服务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应针对不同服务对象设置不同比例的超级快速、快速充电设施,鼓励停车场提供多元化充电服务。
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场应设置完备的停车充电引导系统,包括入口指示标识、道路引导标识和停车充电标志,并明确充电设施服务时间、使用说明和收费标准。这一规范的修订将有助于提高停车场的充电服务效率,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更加便捷的充电体验。

来源:一电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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