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旨在推动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高质量发展。该办法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根据办法,上海市将对示范小区充电设备给予充电企业设备投资30%的
补贴,直流、交流设施功率补贴上限分别为600元/千瓦、300元/千瓦。对于通用型和非通用型换电站的换电设备,分别提供40%和20%的投资补贴,功率补贴上限分别为600元/千瓦、300元/千瓦。此外,还将根据站点服务质量评价等级给予充电企业度电补贴。
该扶持办法还涵盖了对电动出租车驾驶员的充换电补贴,以及对市级平台的补贴支持。具体而言,电动出租车驾驶员在支付充电费用时将获得0.4元/千瓦时的专享度电补贴,支付换电包月费用时则可获得包月费用10%的专享一次性补贴,补贴上限为200元/月。市级平台的补贴则是基于其公共服务的考核和审计结果,每年按实际运维成本给予补贴,上限不超过700万元/年。这些措施旨在促进电动汽车的普及和产业升级,同时确保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来源:一电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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