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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襄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襄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产业发展,促进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优化升级,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纯电动、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商用车、专用车为主攻方向,大力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整车和关键部件龙头企业,发展多元化、规模化的动力电池、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形成区域产业竞争优势;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研发、检验、检测等共性技术平台,形成区域性的研发、检验、检测中心;推进多元化的充电设施网络建设,创新商业运营模式,形成区域性的运营服务中心,努力建设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基地,推动我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形成10万辆整车生产能力,建成产业化水平高、技术先进、配套设施齐全、服务完善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体系。

二、明确发展重点和路径

(一)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共性技术平台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政策支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共性技术平台,完善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1、成立襄阳新能源汽车工程研究院。依托东风公司等相关企业,联合国内外和本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成立襄阳新能源汽车工程研究院,引进领军人才和优良资源,打造襄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研发、人才培训、技术转移和产业孵化平台,开展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攻关,推进产学研用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2、加强襄阳新能源汽车专家委员会建设。明确专家委员会职责,完善专家委员会运作机制,以专家委员会为平台,指导企业研发、生产活动,服务和引导企业完善标准体系,推动整车、零部件企业、研发检验检测机构融合发展。

3、加快“湖北省新能源汽车标准创新联盟”建设。由市质监局牵头,市科技局、市汽车(新能源汽车)产业办公室参与,加快在襄阳成立“湖北省新能源汽车标准创新联盟”,形成跨行业、跨区域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和标准联盟,指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提高产品标准化和市场化程度,抢占“标准制高点”,形成竞争的“软实力”。

4、加快“襄阳新能源汽车监控中心”建设。由市质监局牵头,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市汽车(新能源汽车)产业办公室参与,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加快建设襄阳新能源汽车监控中心,完善襄阳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平台,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企业改进和产品质量提升,提高安全运营能力。

(二)加快做大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

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加强规划引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化水平。

1、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在高新区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以园区为载体,引导新能源汽车企业集群集聚发展,尽快培育一批国内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打造规模化、有竞争力的整车和动力电池、驱动系统、控制系统产业集群,建立新能源旅行车和特种车基地。

2、全力支持东风襄阳基地新能源板块做大做强。进一步深化与东风公司战略合作,加大对东风襄阳基地新能源板块的支持力度,支持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商用车研发,加快东风新能源商用车阵地建设和产能释放。以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特种车板块为龙头,规划建设特种车产业园,做大做强新能源特种车产业。支持东风公司新能源汽车开拓市场,襄阳市公共服务领域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东风襄阳基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

3、支持地方整车和关键零部件企业形成规模和竞争力。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发展新能源整车,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打造以新能源整车为核心的地方整车龙头企业。引导支持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总成企业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技术工艺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支持和服务企业积极开拓市场,扩大襄阳新能源汽车产品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实现规模的快速扩张。

(三)加大新能源汽车招商引资力度

整合新能源汽车产业招商资源和平台,制定完善产业链招商路线图,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引进新能源整车和核心零部件企业。

1、充分利用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国家新型工业化(新能源汽车)产业示范基地的比较优势,抓住新能源汽车产业加速发展的政策和市场机遇,加强与国内主要汽车集团的对接,着力引进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

2、针对产业链薄弱环节,依托东风公司整车资源,加大对动力电池、电机、电控及其关键部件、材料和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等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国内外技术先进、实力较强的领军企业落户襄阳,进一步提升襄阳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和运营服务水平,不断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四)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坚持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并重,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培育市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

1、扎实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坚持开放思维,坚持开放市场。在公交、出租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引导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我市今后新增的公交车和出租车原则上首选新能源汽车。

2、创新商业运营模式。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引进和培育具有成熟市场运作经验的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重点引进汽车租赁公司。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不断提高物联网、车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创新中的应用水平,鼓励支持互联网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

(五)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

要科学规划,加强技术开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服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需要。

1、制定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由市汽车(新能源汽车)产业办公室牵头,市规划局、襄阳供电公司等单位参与,结合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电力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全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

2、加快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建设运营给予必要补贴,重点引进第三方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公司。按照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原则,积极利用城市公共停车场、小区停车位、加油站、加气站等现有场地和设施,合理布局,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

3、推进充换电设施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企业探索发展适应行业特点、多元化的充换电模式。支持无线充电等新型充电设施及装备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加快襄阳无线充电商用示范线建设运营,支持企业加快制定无线充电相关技术标准,推动襄阳充电设备产业发展。

(六)加强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和回收管理

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参与,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引导支持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加强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探索利用基金、押金、强制回收等方式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

三、完善落实配套支持政策和服务

(一)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以政府资金投入为引导,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办法,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资金,设立襄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共性技术平台建设、骨干企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等。市财政局要抓紧研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组建方式、基金规模和运营方式,积极与东风产业发展基金对接。

(二)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支持。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由市汽车(新能源汽车)产业办公室、市规划局牵头,制订《襄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办法》(2013-2015年),完善地方推广应用支持政策。根据国家政策,抓紧研究制定襄阳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支持政策,促进襄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支持,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的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四)加强新能源汽车人才保障。支持湖北文理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建设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领域相关学科。支持通过职业教育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大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从国内外引进新能源汽车产业一流人才,引进的人才经审核认定,享受《关于实施隆中人才支持计划的若干意见》(襄发〔2009〕6号)相关扶持政策。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负责统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汽车办、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市安监局、市金融办、市银监局、襄阳供电公司、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汽车(新能源汽车)产业办公室,由市汽车办(新能源汽车)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综合协调、政策制定、环境营造、组织管理、检查督办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中的有关问题,加强检查督办,协调工作进度。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制定本单位落实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协同配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2014年9月26日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29日印发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news/zhengce/34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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