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资讯
  3. 市场
  4. 国家电网发布高速公路快充网络上线公告 8条高速全覆盖

国家电网发布高速公路快充网络上线公告 8条高速全覆盖

2月6日,国家电网发布《京港澳等高速公路快充网络上线运营公告》,国家电网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建设快速推进,已实现京沪高速(北京-上海)、京台高速(山东济南到福建福州段)、京港澳高速(北京到湖南衡阳段)、沈海高速(山东烟台到福建漳州段)、青银高速(山东青岛到河北石家庄段)、沪蓉高速(上海到湖北武汉段)、长深高速(江苏南京到浙江杭州段)、沪昆高速(上海到浙江杭州段)的全覆盖。

获取详细信息敬请垂询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98(拨95598-1-7),也可访问国家电网“易充电”互动网站(网址:www.echargenet.com)。更加详细说明见与本公告一同发布的《国家电网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服务指南(2016年版)》。

国家电网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服务指南

(2016版)

一、高速公路快充服务覆盖区域

(一)充电站分布

目前已开通:京沪高速(北京-上海)、京台高速(山东济南到福建福州段)、京港澳高速(北京到湖南衡阳段)、沈海高速(山东烟台到福建漳州段)、青银高速(山东青岛到河北石家庄段)、沪蓉高速(上海到湖北武汉段)、长深高速(江苏南京到浙江杭州段)、沪昆高速(上海到浙江杭州段)快充网络。各条高速快充站具体分布情况见附录一。

(二)充电站配置

每站配置4台充电桩,可同时为4辆电动汽车进行直流充电。

(三)接口标准

支持所有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电动汽车进行直流快充。

二、高速快充站信息查询

(一)访问“易充电”互动网站。

网址:www.echargenet.com

(1)查询高速快充站详细地理位置和站内充电桩实时状态,规划车辆行驶路径,可进入网站“充电服务”栏目。

(2)查询营业厅位置、联系方式、营业时间等信息,可进入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建议您出行前通过“易充电”互动网站提前了解所经高速快充站及营业厅相关情况。

(二)下载e充电APP。

在“易充电”网站首页顶部点击“手机客户端”文字,下载Android版或iOS版e充电APP软件,该软件提供高速快充站详细地理位置和站内充电桩实时状态查询、路径导航等功能。

三、高速快充站充电服务方式

自助充电为主,人工服务为辅。目前,支持充电卡充电和预约充电现金付费,更多支付方式将陆续开通。电动汽车用户可到指定营业厅办理充电卡,到达快充站后进行自助充电;或采取电话预约方式,由专业人员现场进行服务,需人工服务的请拨打95598电力客服电话进行预约(拨95598-1-7),预约完成后工作人员将在45分钟左右到达指定现场。

四、高速快充站充电卡介绍

充电卡不记名,不设密码,不挂失,可反复充值,不可提取现金,不能透支,不计利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余额不超过1000元。充电卡具有充值、消费等功能,可在国家电网公司所属指定高速公路快充站使用。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居民均可办理充电卡。

五、充电费用

(一)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改委文件《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规定,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其中,电费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用于弥补充电设施运营成本。充电服务费标准上限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制定。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


序号

省市

收费标准

(元/千瓦时)

备注

1

北京

1.2

含电费和服务费。

2

天津

1.7

含电费和服务费。

3

河北

2.0

含电费和服务费。

4

山东

1.0

含电费和服务费。

5

上海

2.2862.321

含电费和服务费。分时电价具体信息详见快充站收费公示文件。

6

江苏

1.6

含电费和服务费。

7

浙江

2.2966

含电费和服务费。

8

安徽

合肥市 :

1.15851.7761

含电费和服务费,其中服务费:0.75。分时电价具体信息详见快充站收费公示文件。

其他地区:

0.40851.0261

只含电费,暂未收取服务费。分时电价具体信息详见快充站收费公示文件。

9

福建

0.6222

只含电费,暂未收取服务费。

10

湖北

0.88

只含电费,暂未收取服务费。

11

湖南

1.6885

含电费和服务费。

12

河南

0.409321.32418

只含电费,暂未收取服务费。分时电价具体信息详见快充站收费公示文件。

注:本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各快充站收费公示文件为准。

(二)收费方式

充电费用按电量计费,使用充电卡充电时,自动从充电卡中扣除;预约人工充电服务的,由服务人现场收取现金,并开具发票,无法当场开具发票的,按电动汽车用户所留通信地址邮寄发票。

(三)充电卡办理方式

客户可到供电公司指定营业厅购买充电卡,充值后用于电动汽车充电付费。办理充电卡充值时,可在柜台索取充值发票,无法当场提供发票的,按电动汽车客户所留通信地址邮寄发票。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卡办理业务的营业厅列表见附录二。


附录一:国家电网高速公路快充站分布

附录二:可办卡营业厅列表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news/shichang/42160

返回第一电动网首页 >

收藏
60
  • 分享到:
发表评论
新闻推荐
热文榜
日排行
周排行
第一电动网官方微信

反馈和建议 在线回复

您的询价信息
已经成功提交我们稍后会联系您进行报价!

第一电动网
Hello world!
-->